2024年贵州安顺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9 点击量:11722次 分享至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规定,我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四)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使用745个岗位,招聘817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2024年安顺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8.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计算时间按截至2024年2月28日计算。
9.报考教师岗位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4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暂不提供),在2024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10.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11.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一览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一览表》上的一级学科)。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一览表》专业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备注栏加以说明,并准备好有关课程证明,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并审核。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以上条件和要求具体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2)其他条件:2024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大中专及以上、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
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本市或本县(区)服务的在乡村振兴中表现优秀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以及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本县(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服务满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已退出现役,其余三类人员须服务满2年(含正在指定地点服务和服务期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
定向村干部岗位,截止2024年2月,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任职3年及以上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区)定向招聘限村干部的岗位。
定向本市、本县(区)户籍(生源)岗位,限2024年2月26日及以前取得本市、本县(区)户籍或原为本市、本县(区)户籍将户口迁至就读的大中专院校等高校所在地的人员报考。
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80号)等文件相关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符合可视为2024年度毕业生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定向历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定向大学生士兵岗位、定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须符合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随军家属招聘的相关政策。
报考残疾人职位的人员须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等级。
12.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截至2024年2月2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4年2月26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4.截至2024年2月26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
(二)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
(五)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8:30至12:00。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时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应填尽填。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信息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一览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报名信息表》、相关承诺书等内容,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资格条件的,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
(3)专业审核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
(4)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公告》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环节(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考生对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4。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人员和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有关人员的责任。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需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到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市级事业单位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shun.gov.cn/)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shun.gov.cn/)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若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退费。市级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县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应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实行分类考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又分为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两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类,考生参加其报考岗位对应科目考试。
(四)考试形式:本次招聘笔试参加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30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shun.gov.cn/)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shun.gov.cn/)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
(六)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由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其他事项: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在指定网站(详见附件4)。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及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知的为准。通常为: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岗位表一览表》中明确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的除外)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审,并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信息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5.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安顺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一般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等情况);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2)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须持本县(区)乡(镇)党委出具任职满3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持县(区)组织部(政治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定向本县(区)户籍或生源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7.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面向历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面向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由市县两级武装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9.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D类)岗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普通话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4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暂不提供),在2024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10.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根据招聘单位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面试和成绩计算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其名单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一)面试
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确定,并将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面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中小学教师类(D类)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说课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说课成绩未达60分或未参加说课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若笔试成绩相同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都相同,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应合理确定残疾人入职体检标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相关信息发布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贵州省事业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相关手续完成后招聘单位要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公告》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81769。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区相关网站的招聘信息和公告。
(三)政策、考务相关咨询及监督电话详见《2024年安顺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4)。
(四)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能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结合实际重新发布公告,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面试,进入后续环节。具体安排以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报名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8:30至12:00,14:30至17:30。
十四、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信息来源http://www.gzzy.gov.cn/zyx2020gb/zwdt/gsgg/202402/t20240208_83805348.html
附件: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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